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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平方米特种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生产线自动化提升扩建项目自行验收公示
2025年3月28日,浙江宏成建材有限公司根据《浙江宏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平方米特种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生产线自动化提升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
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宏成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位于衢州市衢江区峡川镇前叶村,主要从事多彩油毡瓦、沥青防水卷材、沥青砖、水性沥青涂料、水泥外加剂生产和销售。企业投资1800万元,利用厂区现有1200平方米厂房,重新规划布置生产区、原料及成品区、办公及其他附属设施,同时购置一条自动化程度高的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生产线和配套环保设施处置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万平方米特种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的生产能力。
2. 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企业于2024年1月委托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24年3月7日企业取得了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对本项目出具的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意见(登记回执3308032024002)。
该项目于2022年8月开工建设,2024年5月建成试生产,并按要求进行了试生产前公示。项目新增员工16人,年工作日为300天,生产期间实行单班制,每天8小时。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于2024年5月27日对排污许可进行重新申请,许可证编号为:91330803676180048X001Q。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3. 投资情况
本次项目实际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2.78%。
4. 验收范围
本次环保验收内容为公司新增年产100万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的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年产300万平方米特种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生产线生产能力,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1.现沈家污水处理厂作为泵站使用,不再处理废水。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从送至沈家污水处理厂变更为通过槽罐车送至衢州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置,废水处置协议继续生效。
2.企业签订的废水处置协议中的部分污染物排放限值与环评相比有所不同,废水处置协议中的标准较环评更为严格,不增加污染物总量。
3.实际废气经高压静电等处理过程中有废沥青油产生。该沥青油含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沥青油回用于生产,废水回用于生产中作为喷淋冷却用水。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通过槽罐车运至衢州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
生活污水经“厌氧+人工湿地”处理后排至峡川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上料废气、挤出废气、熔融废气、撒砂粉尘、破碎粉尘、食堂油烟。
聚乙烯上料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在挤出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挤出废气收集后经“反冲洗喷淋+湿式高压静电+高效过滤器+沸石转轮+催化燃烧”处理后经4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项目压敏胶在加热熔融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本项目的撒砂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粉尘与原有项目的撒砂粉尘一起经同一套布袋除尘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在分切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边角料,该部分边角料回收后送至破碎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破碎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破碎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3.噪声
项目主要来自挤出机、切边机、空压机等各类机械设备所产生的机械噪声。
公司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厂区绿化及其他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
4.固废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布袋除尘)、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机油(含桶)和生活垃圾。
其中一般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布袋除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含桶)收集后委托衢州市立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收集转运处置;废过滤棉和废催化剂暂未产生,企业承诺待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企业已建成1间面积约15m2的危废暂存库,已按要求做好防雨、防漏等措施,各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存放,粘贴有危废标签,仓库外张贴危废仓库标识,并由专人管理;另外建立固体废物台账管理、申报制度,对每次危险废物进出厂区时间、数量设专人进行记录以及存档,实施转移联单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企业设置了一般固废暂存场所。
5.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辐射源项。
6. 其他情况
(1)公司建有事故应急池(容积约为336m3)并配备应急物资,2025年3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完成了备案,备案号:330803-2025-007-L。
(2)企业原有的环保问题已完成整改。
(3)本次验收内容不涉及淘汰落后生产装置,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结果: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总排口中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浓度均符合企业签订的废水处置协议中的纳管标准要求,动植物油和石油类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1996)三级标准要求。
生活污水总排口废水中pH值、CODCr、悬浮物、动植物油等污染物浓度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和总磷指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项目单位产品排水量指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要求(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3.5m3/t产品)。
2.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出口的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中的二级要求。
项目反冲洗喷淋+湿式高压静电+高效过滤器+沸石轮转+催化燃烧出口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
项目油烟净化器出口油烟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厂房门口非甲烷总烃一小时平均浓度值、任意一次浓度值排放浓度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项目敏感点(新峡路50号)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要求;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的日均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北侧、南侧和东侧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中3类区标准限值的要求;厂界西侧昼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项目敏感点(新峡路50号)声环境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颗粒物和VOCs等污染物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及批文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送污水厂达标排放,废气经相应处理装置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及敏感点噪声达标,固废做到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环评预测范围之内。
六、验收结论
浙江宏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平方米特种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生产线自动化提升扩建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备案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项。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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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浙江宏成建材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