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4000吨/年TFE下游高端精细品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22

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4000吨/年TFE下游高端精细品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586日,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根据《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4000/TFE下游高端精细品技改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查批复要求,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位于衢州市柯城区巨化集团生产区巨化北二道201公司原有四氟丙醇(TFP400t/a 生产装置和四氟乙基甲基醚(HFE-254400t/a 生产装置。本次技改项目拟采用巨化股份公司技术中心自行研发的工艺生产技术,技改新建 3200t/aHFE 氢氟醚系列产品使得精细品总产能达到4000t/a。本项目主要新增 800t/a 四氟乙基甲基醚(HFE-254)、400t/a 四氟乙基四氟丙基醚(D2)、1500t/a 四氟乙基三氟丙基醚(D3)及500t/a 四氟乙基八氟戊基醚(D4),柔性生产400t/a四氟丙醇(TFP)及 450t/a八氟戊醇(N2)联产。

2. 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20237月,委托浙江工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4000/TFE下游高端精细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3815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出具了《关于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4000/TFE下游高端精细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衢环智造建[2023]40号)。

2020819日,企业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30000609802468Q001P,并于20245月进行了变更。

项目于202311月开工建设,于20245月建设完成,并于20248月开始调试生产。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8人,实行四班三运转,年工作330天,厂区内不设食宿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3. 投资情况

本次验收项目实际投资7157.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5万元,占总投资的1.23%

4.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 4000 /TFE 下游高端精细品技改项目,实际建设与环评设计一致,为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本次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1环评中D系列工艺废气经新建溶剂洗(装置自带)+活性炭吸附+二级水洗装置处理,HFE-254TFP 停开车放空气采用水喷淋吸收处理;实际D系列工艺废气在溶剂吸收塔吸收后设置了活性炭吸附+一级水喷淋吸收装置(两套,一备一用),HFE-254TFP 停开车放空气设置了活性炭吸附+一级水喷淋吸收装置(两套,一备一用)。

2因产品水份满足质量要求,分子筛塔未投用,因此无废分子筛产生。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动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D2/D4D3HFE-254清釜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真空泵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

清釜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真空泵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后经PTFE装置部的废水排口纳入衢州市清越环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采用压力流管道输送到巨圣公司排水泵站的生产污水收集槽内(地上卧式储槽),然后排入衢州市清越环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乌溪江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D2/D3/D4 工艺废气、HFE-254TFP 停开车放空气TFP甲醇尾气及TFP 装置精馏尾气

D2/D3/D4 工艺废气活性炭吸附+一级水喷淋吸收装置经处理后经30m排气筒高空排放;

HFE-254TFP 停开车放空气经活性炭吸附+一级水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经30m排气筒高空排放;

TFP甲醇尾气、TFP 装置精馏尾气经氟精细装置部焚烧炉处理后经60m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

项目主要来自风机、输送泵等各类机械设备所产生的机械噪声。

公司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及其他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

4.固废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催化剂、精馏残渣、废活性炭、沾染毒性物质的废包装材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及生活垃圾。

其中废催化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精馏残渣依托氟精细装置焚烧炉自行焚烧;废活性炭、沾染毒性物质的废包装材料委托浙江巨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企业在厂区内设置有一座243m2危险废物暂存库,用于存储各类危险废物,已按要求做好防雨、防漏等措施,粘贴有危废标签,仓库外张贴危废仓库标识,并由专人管理;另外建立固体废物台账管理、申报制度,对每次危险固废进出厂区时间、数量设专人进行记录以及存档,实施转移联单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企业在厂区内设置有一座200m2一般固废暂存场所。

5.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辐射源项。

6. 其他情况

1企业设置了11400m3的事故应急池,2500m3的初期雨水池,作为事故应急设施。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号:330802-2025-012-H

2本项目无在线监测要求。

2企业原有问题已经整改完毕,“以新带老” 及淘汰落后生产装置改造任务已完成,本次验收不涉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结果: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PTFE装置部废水排口中的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AOX、氟化物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2024 年修改单>)中间接排放标准与清越公司污水处理厂的协议指标值。

厂区雨水排口(东排渠)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符合(市美丽衢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2025年水生态环境保护暨碧水保卫战工作计划》的通知)(美丽衢州办〔20252号)相关要求。

2. 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HFE-254/TFP停开车放空气经活性炭吸附+水喷淋处理1#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浓度、甲醇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废气处理设施对非甲烷总烃的去处效率为90.7-91.3%,对甲醇的去除效率为99.7%

验收监测期间, D系列工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水喷淋处理1#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浓度、甲醇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废气处理设施对非甲烷总烃的去处效率为98.3-98.9%,对甲醇的去除效率为99.7%

验收监测期间,氟精细装置部焚烧炉废气二级水洗+一级碱洗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氟化氢、氯化氢、汞、铊、镉、铅、砷、铬、(锡+++++钴)、二噁英的浓度最大日均值均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氟化物、甲醇、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厂区内车间外非甲烷总烃的一小时平均浓度值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VOCs污染物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及批文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废气经相应处理装置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噪声达标,固废、危废做到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环评预测范围之内。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项。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日期:2025822-922

公示地点:公司网站

委托单位: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

 

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02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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